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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高雄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申請補助公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7-27 11:44

    115年度高雄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申請補助公告(7月23日公告修正申請資格)

    ※補助法令依據:

    一、高雄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

    二、115年度高雄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6樓以上老舊住宅公寓大廈。

    (二)需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提出申請。

    二、補助項目:共用部分之滅火器(含檢測換藥)、避難方向指示燈、出口標示燈及緊急照明燈汰換。

    三、補助金額:

    (一)補助總金額依下列單價計算:

    1、滅火器更換每具補助600元,滅火器檢測換藥每具補助150元。

    2、避難方向指示燈更換每具補助400元。

    3、出口標示燈更換每具補助400元。

    4、緊急照明燈更換每具補助300元。

    (二)採覈實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台幣50,000元,以每5年補助1次為限。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現任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之報備文件影本。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頁列印之執照明細。

    (四)申請補助項目明細表。

    (五)切結書。

    (六)補助項目更換前、後照片。

    (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但非關係人,免附。

    (九)領據[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戶名及帳號)影本]。

    (十)本(115)年度消防安全設備修繕請款發票(收據)及明細影本。

    (十一)本(115)年度本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影本。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或總補助經費新台幣2,500,000元用罄為止。

    六、受理申請單位:

    (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62號,電話:07-7714301分機121(許先生)、分機131(陳小姐)。

    (二)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97號,電話:07-3106122分機614(劉先生)、分機616(江小姐)。

    (三)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鳳頂路360號,電話:07-7926119分機6611(翁先生)、分機6616(賴先生)。

    (四)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66號,電話:07-3718069分機311(林小姐)、分機324(胡先生)。

    (五)第五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8號,電話:07-6970449分機250(莊小姐)、分機225(陳先生)。

    (六)第六救災救護大隊地址:高雄市美濃區民生路75號,電話:07-6817132(林先生、李先生)。

    七、受理申請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向所在地之本局救災救護大隊申請。

    ※提醒事項:

    申請人/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未主動表明身分關係者,主管機關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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