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美濃區泰和街25日下午發生一起民眾燃燒枝葉引起山林火災案件,消防人員到達火場進行搶救時,鄰近居民指稱目擊有民眾焚燒樹葉引發火勢蔓延大片竹林,現場救災人員立即通報110,並偕同美濃分駐所警員循線將涉嫌民眾通知到案說明,並於27日將其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失火」罪,移送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六大隊指出,泰和街山林火災發生於本(3)月25日下午17時許,據現場民眾指稱看到有民眾燃燒樹葉與樹枝時引燃周遭乾燥雜草,未將火勢完全撲滅就離去,結果延燒到附近竹林使火勢迅速蔓延而引發大火。消防單位到場時火勢已擴大延燒,經消防人員全力灌救至深夜22時許才完全熄滅。救災人員根據目擊者證詞認定嫌疑人因未妥善控管燃燒範圍,導致火災發生,隨即通報110,並聯合警方展開調查。警方循線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經詢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之「失火罪」,將其移送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消防局第六大隊強調,隨著清明時節將近,公墓、山林火警頻傳,因天氣乾燥、雜草易燃,呼籲民眾應謹記以下原則,「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用火應提高警覺勿心存僥倖,若因此燒毀他人物品,導致財物損失或人員傷亡,涉事者將面臨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
提供單位:第六救災救護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