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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防範旗津汛期災害 消防局宣導電氣防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12 17:38 發布單位:消防局

    汛期將至且農曆六至八月是海水潮汐易發生大潮之月份,旗津因地理位置與部分地勢低漥,常因颱風造成海水倒灌淹入民宅致災之情事,去年就有電動自行車店因電池保存不當,海水倒灌後導致電池起火燃燒,好在無人員傷亡;為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旗津分隊於本(6)月11日至轄內4家電動自行車店家進行宣導,以維護旗津民眾安全。

    旗津為觀光勝地,許多遊客都會騎著電動自行車欣賞旗津海岸線風景,因此電動自行車店家林立,為建立店家防災觀念,旗津分隊除分享鋰電池火災案例外,並宣導鋰電池使用「不超過負載」、「不綑綁折損」、「不潮濕污損」、「不用不插」、「周圍不放可燃物」以及「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等使用安全注意事項,期望藉此達成火災預防成效。

    消防局呼籲,鋰電池應用範圍廣泛,凡是家中有鋰電池之設備,使用時應保持警覺性,遵從產品使用及注意事項,且周圍避免擺放易燃物,才能防範電氣火災或降低災害損失,以保障自己與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提供單位:旗津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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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向電動自行車店家宣導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_0
      2. 檢視電動自行車店家鋰電池存放情形_0
      3. 檢視電動自行車店家鋰電池存放情形1_0
      4. 向電動自行車店分享鋰電池火災案例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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