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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深夜住警器示警即時避難 成功避免火災傷亡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2-05 11:29 發布單位:消防局

        高雄市左營區某4樓透天住宅於115年2月2日凌晨發生廚房火災,所幸屋內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即時示警,屋主第一時間察覺異狀,迅速避難並通報消防單位,成功避免人員傷亡。

    消防局表示,該起火災發生於1樓廚房,燃燒微波爐及置物櫃,屋主表示深夜在休息時,聽聞住警器警報聲,下樓查看發現電器櫃冒煙,隨即往屋外避難並報案。消防人員獲報後迅速到場,立即撲滅火勢,火災未延燒擴大,也未造成人員受傷。

    消防局提醒住宅各樓層及高風險空間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尤其夜間火災更需依賴住警器即時示警,才能及早避難、降低災害損失。另外,「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有關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其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最高新臺幣3萬元罰鍰,因此透天厝、5樓以下公寓屋主應重視自主裝設住警器觀念,避免受罰。

    提供單位:新莊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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