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乾酪&冷凍莓果消費事件案Q&A
Q1:消費者可以主張何種權利?
A1:
一、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二、關於好市多賣場販售之「Formaggio油漬摩佐羅拉乾酪」,因檢出含有致癌物質農藥殘留環氧乙烷,請立即停止使用,並請攜帶商品和您的會員卡至鄰近好市多賣場辦理退貨作業。另好市多賣場販售之科克蘭冷凍三種綜合莓及藍莓,由於其中有部分商品經檢出 A 型肝炎病毒污染,好市多賣場已主動發布召回通知,若您已購買,也請立即停止使用,並請攜帶商品和您的會員卡至鄰近好市多賣場辦理退貨作業。
Q2:消費者如因食用本件商品致身體不適或受有損害,可請求主張哪些損害賠償?
A2:
一、民法第193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另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二、消費者如因食用本件商品致身體不適或受到損害,因而支出檢查費、就診費、治療費用或因此支出相關交通費用等財產損害,可檢具相關單據向業者要求賠償,另關於非財產上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此外,並可要求懲罰性賠償金。
Q3:消費者如欲提出消費申訴,後續如何辦理?
A3:
一、如消費者不滿意業者之處理方式,可以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建置之「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上網提起申訴,另也可以直接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二、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如未獲妥適處理,消費者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Q4:本案是否提起團體訴訟?後續相關程序為何?
A4:目前法律規定僅有經行政院核定之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下稱優良消保團體)即臺北市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高雄市之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有代理受害消費者提起消費團體訴訟之權限,且須有二十人以上消費者受讓損害賠償請求權予優良消保團體後,優良消保團體方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至本件是否提起團體訴訟,將視案件之受害人數、受害程度之多寡、案件勝訴之可能性、證據是否充分等因素,以及業者提出之賠(補)償措施是否合理,以評估決定是否提起團體訴訟。
Q5:消費者如有食用本件商品擔心健康受有損害,欲向好市多求償,請求權時效為何?
A5:
一、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6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
二、依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規定,因給付有瑕疵之物而請求損害賠償,其請求權時效應適用民法125條規定之一般消滅時效期間為15年。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網址:https://cpc.ey.gov.tw/Page/2F4E070710E1B9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