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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安署製作石綿瓦拆除危害預防重點宣導單張,提醒業者落實危害預防措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9-14 09:50


          石綿為一級致癌物,當吸入石綿後,會累積在肺部無法排除,長期暴露可能引發的疾病和癌症,包括:石綿肺症、肺癌及間皮細胞瘤等,因其潛伏期長達20至40年,容易忽視疾病與石綿暴露關係。

          石綿瓦、石綿浪板在正常狀況下不會危害健康,但不當拆除或破碎,可能會釋出石綿粉塵,吸入後恐造成健康危害。因此,拆除石綿建材作業時,應儘量保持石綿瓦、石綿浪板的完整性,避免破碎造成石綿粉塵逸散,作業人員應穿戴呼吸防護具,至少為N95口罩,若拆除過程有石綿粉塵散布風險,應先以水濕潤並穿戴淨氣式呼吸防護具、護目鏡、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鞋。

          拆除石綿建材作業時,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轉自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155215/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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