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於主管機關公告之年節或特殊節慶、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得不經許可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即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但「訓練鴿子」或「驅趕動物」非前述之情形,故不得隨意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須向本局提出申請許可後,才可以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