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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請問申請加入義消須具備那些資格?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2-07 16:13 資料來源:民力運用科 聯絡人:(07)812-8111轉3066

    新進義勇消防人員(以下簡稱新進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二、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三、中華民國國民十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擔任顧問者,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具備第一項規定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類別:[民力運用]
    上版日期: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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