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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請問兒童可以自行施放爆竹煙火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5-11 14:00 資料來源:危險物品管理科

    不可以!未滿12歲之兒童施放煙火要有父母親、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才可以施放煙火。且禁止施放升空、飛行、摔炮類煙火。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依管理條例第30條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前開兒童係指十二歲以下孩童。

    類別:[危險物品管理]
    上版日期:1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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