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於5日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許可。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卅分至十七時卅分。 (1)填寫申請書。(請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下載) (2)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3)引火地點、面積四周略圖。 (4)通知鄰接地所有人、管理人或森林主管機關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