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常見問答

    如何申請山林田野引火燃燒?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4-17 15:38 資料來源:火災預防科 聯絡人:(07)812-8111轉2111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於5日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許可。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卅分至十七時卅分。
    (1)填寫申請書。(請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下載)
    (2)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3)引火地點、面積四周略圖。
    (4)通知鄰接地所有人、管理人或森林主管機關同意書。

    類別:[火災預防]
    上版日期:102-05-22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