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鳳祥分隊於110年7月7日10時52分接獲小港區高坪七路39-1號(冠敏企業)工廠火警勤務,第一梯次出61、92車由王國政小隊長帶隊2車4人,11時46分派52車由鍾志彬副中隊長及翁英傑小隊長出勤,副中隊長抵逹現場指揮鳯祥分隊進行救災,該場所為化學工廠在救災時不時發生爆炸火光沖天,腹地廣大需要大量人員支援,於13:00通知義消人員前往協同救災。
13時50分由劉武龍副座率領、助理幹事許生輝、小隊長徐慶耀、副小隊長曾子瑋、隊員江健源等員到逹現場協助救災,奉指揮官指示王小隊長配合義消同仁在火處所第二面進行射水攻擊火及周界防護防止擴散,直到18時13分任務時完成,奉指揮官指示返隊,此次火警在義消盡心盡力搶救下,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