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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消防新制立即開罰,召集公會辦理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2-06 17:22 發布單位:消防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於今(6)日上午結合本市消防設備師、士及消防器材商業同業公會邀集所屬於第一大隊轄內執業之會員,於大隊部5樓大禮堂召開「113年度火災預防業務宣導暨說明會」,共計105位消防專技人員踴躍出席,會中宣導詳盡,會末座談研討,雙向交流互動良好。

    有鑑於近年國內發生多起重大火災事件,致生嚴重人命傷亡損失,為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立法院於112年6月21日完成消防法修正三讀,重點為強化供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正常的責任;此次修法後將不再給予限期改善,只要消防檢查發現缺失將立即開罰,且罰鍰額度亦提高到二至三十萬元;此為消防法公布施行37年來最大幅度的調整,為增進消防專技人員熟悉相關法令與制度,此次說明會除宣導新修消防法令及供營業場所認定原則等規定外,並就消防局第一大隊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會勘查驗辦理竣工、退件標準、檢修申報應避免錯誤及消防安全設備展延申請與公共危險物品既設改善程序等逐一說明宣導。

    高雄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期盼透過業務宣導說明會及座談研討的方式增進合作交流與經驗交換,以提升消防安全設備會勘查驗的效率及消防安全檢查之品質,消防局與三大消防公會攜手營造優質、專業的執業環境,共同為高雄市民的公共安全把關。

    提供單位:第一大隊

    聯絡人:組長郭明忠、組員王雨松(單位主管、承辦人)

    聯絡電話:(07)771-43560976-3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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