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新聞稿

    消防局呼籲:正視居家火災風險 請立刻將住警器裝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1-16 09:50 發布單位:消防局

    有鑑火災察覺過晚,導致逃生避難不及憾事頻傳,為強化透天厝、公寓等住宅火災預警,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今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納入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依規定位置至少安裝1顆,以確保民眾住家安全。

        旗津分隊每個月都會安排兩次以上的居家訪視,結合宣導義消逐戶拜訪,今(113)年迄今共訪視252戶,除了加強民眾防災觀念、協助民眾檢查住家的環境安全外,如遇住警器尚未安裝或裝設位置錯誤等狀況,消防人員會立即協助安裝,消防員在預防火災的宣導上投注相當大的心力,希望民眾正視居家火災風險,並身體力行做好,因為惟有落實預防火災,才能真正守護生命財產。

        旗津分隊表示,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警器,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最高可開罰3萬元,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本項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之新修規定將自明(114)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請屋主立刻將住警器裝上,以避免受罰,並達成「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目標。

    提供單位:旗津分隊

    • 相關圖片
      1. S__140247057_0
      2. S__140247059_0
      3. S__140247060_0
      4. S__140247077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