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今年4月12日上午桃園市平鎮區某瓦斯行瓦發生氣爆意外,造成2名員工嚴重燒燙傷;為避免類似災害再次發生,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前金分隊於4月14日上午立即抽查轄內瓦斯行,稽查滅火器、氣體漏氣警報器並宣導店家嚴禁煙火等各項安全注意事項,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次檢查特別宣導瓦斯行應遵守法令,營業區域嚴禁使用明火煮食與抽菸,並請店家加強員工滅火器使用及相關緊急應變之教育訓練,平時應落實氣體漏氣警報器檢查,如遇有鳴動警報響起之情形,立即尋找洩漏來源,以避免發生氣爆意外。
前金分隊分隊長洪湟幃表示,消防局每半年針對轄內瓦斯行進行定期檢查,檢查重點為:禁用逾期鋼瓶及儲存瓦斯勿超量,並應依法設置兩具符合規定之20型乾粉滅火器,違者將依消防法處罰新台幣2至30萬元。為降低火災及氣爆風險,特別宣導業者平時應建立正確用火用電觀念,落實自主檢查及員工教育訓練,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