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消防隊於113年10月9日前往前鎮高中,針對校外租賃的學生舉辦了一場防火安全講習活動,由前鎮分隊長曾健彰親自授課,提醒學生在校外租賃房屋時,除了考量租金及CP值,最重要的是應將防火安全列為首要考量,才能租的安心住的安全。
本活動主要向學生解說本市最新修正的《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該條例規定一般住宅若未依規定安裝住警器,經通知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管理權人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被命令限期改善,若屆期不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該規定將自114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此外,前鎮分隊也於現場教導學生如何檢視住所的用火及用電安全,讓學生掌握住所的狀況。
曾健彰分隊長表示,希望學生能了解相關租賃法規,並了解自身的居住安全,呼籲家長及學生不要因租金便宜而忽略防火安全措施,讓違法房東有機可乘,也讓自己置身危險之境。同時,也提醒學生要主動向家中的長輩宣導安裝住警器,防患於未然,確保住家的安全。
提供單位:前鎮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