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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消防局辦理「113年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業者法令講習」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07 18:18 發布單位:消防局

    高雄市為石化重鎮,在市府推動友善城市的努力下,公共安全已成為市民重視的議題。為提升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意識,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於今(113)年6月6日及6月7日辦理講習,訓練對象包括消防局同仁及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業者,內容除涵蓋公共危險物品相關法令修正及其查核重點外,並邀集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說明「危害物處置作業法令」課程及台灣消防科技文教協會介紹「Hcard資訊權規範與應用」分享資訊權相關規範及應用,透過互動和實務分享,參與同仁及業者在公共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方面獲得了豐富的知識和經驗,有助於提高安全管理並降低災害風險,共同推動危險物品工廠安全。

    提供單位:危險物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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