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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微型電動二輪車「電池」發火 高市消防局呼籲留意充電安全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21 14:47 發布單位:消防局

    近年隨著電動交通工具的普及,相關火災案件也隨之增加,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統計本市111年至113年5月期間共發生37起電動車火災,其中以「微型電動二輪車」起火案件計26件最多(占70.3%);「電動機車」計9件次之(占24.3%);「電動輔助腳踏車」計2件排第三(占5.4%)。

    電動車火災起火機轉多來自於「電池」,因電池自燃大量能量釋放,易產生高溫及猛烈火勢,若發生於半夜或周邊存放大量可燃物時,將致火勢快速延燒,對人命及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為確保市民安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醒以下電動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火災預防注意事項:

    1. 購買前,請務必認明「審驗合格標章」,確保所購買的電動車符合安全標準,並勿自行改裝車輛,降低電線短路起火風險。
    2. 充電前,請使用原廠電池及線材,避免串接延長線或轉接器,建議周邊保持淨空。
    3. 充電時,應控制合理的充電時間,若過程中發現異常發熱,應立即拔除插頭,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將電池移至戶外或安全處。
    4. 人離開充電現場,無論是否完成充電,建議將插頭移除。
    5. 更換電池前,先觀察電池外觀,沒有異常膨脹、變形、損壞等情況再行充電或使用。

    若在室內發生電動車起火,短時間內可能造成極大火勢,請立即呼叫屋內家人及早應變,避免延遲逃生。

    提供單位:火災預防科

    • 相關圖片
      1. 內政部消防署電動(輔助)自行車防火安全宣導圖1_0
      2. 內政部消防署電動(輔助)自行車防火安全宣導圖2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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