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專線 119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07)792-6119 # 6510~6516
1.結合社區鄰里守望相助組織,運用保全人員、宣導義消、義警及民防等人員,作好縱火防制宣導。
2.宣導公共營業場所、公共場所等業者加強防火措施,使用耐燃建材,增設滅火器材、攝錄影機等設
備。
3.宣導騎樓禁止停放汽、機車,並清除住家附近之廢紙、雜物等,減少就地型縱火犯之誘因。強化火
災初期的警報通知,並對老舊建築物建請增設消防設施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設備。
4.督處各業者定期辦理員工消防演練,以利火災時有效採疏散、警告及救護等應變措施。
5.對縱火案件之手法、方式等內容加強保密,並請媒體審酌報導,以免成為縱火犯學習傳染效應。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