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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救護車及裝備器材

    日期:109-07-15       資料來源:緊急救護科       

      本局目前配置134輛一般型救護車供執行緊急救護勤務,因救護勤務量逐年成長,救護車之耗損率高,多由公益團體、善心人士捐贈。

    為讓救護人員有寬闊空間進行急救處置及安全節能需求,本局將陸續汰換救護車為柴油燃料車種(如福斯T5、現代GRAND STAREX),另本市原鄉部分道路崎嶇,更需四輪傳動之救護車種。(本局亦歡迎社會各界捐贈各項救護裝備及器材)

    本局聯絡單位:緊急救護科   承辦人:蔡峰名科員電話:(07)812-8111分機3159  傳真電話:(07)812-6837
    捐贈救護車流程(以下流程所需時間為120~150)

    一、捐贈者:

    ()將捐贈證明書(正本)及購車合約書(副本)()至本局緊急救護科。(2人以上集資捐贈另需提供委託書及出資分配表)

    ()經本局報准函覆捐贈者,請車商申請車輛免稅及辦理車輛改裝、查核、檢驗及領牌等事宜。
    二、消防局:

    ()簽呈報請市政府同意捐贈。

    ()向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設置許可。

    ()向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賦稅署申請車輛免徵進口關稅及貨物稅事宜。

    ()辦理免徵牌照(燃料)稅、車輛檢驗及領牌事宜。

    ()點檢救護車輛、辦理捐贈儀式。

    三、救護車廠商:

    ()提供車輛引擎號碼、車身號碼及相關進口報關資料。

    ()救護車輛安全許可認證及車裝臺無線電執照、救護車許可字號及免牌照(燃料)稅申請。

    ()提供救護車輛所配置各項救護器()材由衛生福利部核發之有效期許可證影本。

    ()提供車裝臺無線電VSWRGPS測試報告。

    ()保固書12份。

     捐贈救護器()材流程

    一、捐贈者:將捐贈證明書(正本)及訂購合約書(副本)()至本局緊急救護科。(2人以上集資捐贈另需提供委託書及出資分配表)

    二、消防局:

    ()簽呈報請市政府同意捐贈。

    ()點檢救護器()、辦理捐贈儀式。
    三、救護器()廠商:提供由衛生福利部核發之有效期許可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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